A Secret Weapon For 一國兩制 香港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國政府決定收回香港,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由此擘畫了香港回歸後民主發展的藍圖,開啟了“一國兩制”下香港民主的新紀元。

中國共産黨是“一國兩制”方針和事業的創立者、領導者。“一國兩制”作為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政策,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一直被中國共産黨歷次全國代表大會和重要會議所確認,並被載入所有重要文件、文獻當中,還被鄭重載入中國憲法,並通過香港基本法予以制度化、法律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就香港問題所通過的一系列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也都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執行了“一國兩制”方針。

中央政府對所屬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根本責任,憲法、香港基本法、香港駐軍法、國家安全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憲法規定,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香港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防務等,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職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等等。香港駐軍法保障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防務的軍隊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香港的安全。國家安全法規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也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宗旨是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國家安全,防範、制止和懲治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繁榮和穩定,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合法權益。主要內容有:第一,規定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儘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第二,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法治和保障人權原則,包括罪刑法定、無罪推定、保障訴訟權利、一事不再理等。第三,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設置及其職責。第四,規定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罪行和相應處罰。第五,規定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式。第六,規定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設置及其職責,以及在特定情況下管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情形和程式。

——推動經濟發展,增進港人福祉。民主與經濟社會發展要相互促進,良性互動。判斷任何民主優劣成敗的標準,歸根結底要看全體民眾從中是真正受益還是受損。只有能夠不斷增進民眾福祉的民主才是好民主。損害經濟民生的民主不是好民主。中央政府堅定不移推動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發展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通過建構、實踐符合香港實際的民主制度,更好地促進香港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改善民生,增進港人福祉,切實解決香港居民急難愁盼的問題和深層次矛盾,讓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體香港居民,保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等中心的地位,從而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香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不僅不掉隊,而且增光添彩,發揮更大作用。香港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也必然為民主的進一步優化提升提供堅實的物質保障。

「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塑造的是開放型安全,強調在開放環境中動態維護國家安全。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是久負盛名的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一直保持自由港地位,實行零關稅政策,自由開放雄冠全球。作為連接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和全球經濟體系的關鍵樞紐,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資金鏈安全,就是維護國際經濟金融安全,就是維護經濟全球化的基本秩序。在高度國際化環境下,香港既堅定不移維護國家安全,又堅定不移保持開放,在開放中保安全,以安全促開放。

香港回歸祖國後,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致力於建設一個繁榮穩定的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則竭力阻撓破壞,妄圖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不斷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應對各種風險挑戰中砥礪前行。

堅持把政治安全擺在首位,是新時代中國國家安全的生命線。政治安全的核心是政權安全和制度安全。反中亂港勢力對特別行政區政權的攻擊,實質上是企圖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破壞國家的根本制度。「一國兩制」下維護政權安全,不僅要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的安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而且要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和國家政權的安全。在這個大是大非問題上,必須立場堅定、旗幟鮮明,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

——堅持中央主導,依法循序漸進。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什麼樣的民主制度,事關國家主權安全,事關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事關香港的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中央對此擁有主導權和決定權。只有堅持中央主導,香港民主才能健康發展。中央依法行使憲制權力,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作出修改完善,合憲合法、合情合理。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發展的正道。任何民主的發展都要循序漸進,不可能一蹴而就。“循序漸進”的“進”不應只追求民主“量”的增加,更應強調民主“質”的提升。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的發展必須在中央主導下依法有序推進,建設優質民主。

愛國者的標準是客觀的、清晰的,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在香港已經回歸祖國、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之後,就是要求愛國者必須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尊重和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任何香港居民,只要秉持愛國愛港立場,不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繁榮穩定的活動,都可以依法參與香港的選舉和治理;只有那些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人,挑戰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的人,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人,才沒有治港者的資格。

——準確把握“一國”和“兩制”的關係,堅持“一國兩制”實踐正確方向。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在“一國”之內的基本邏輯。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與特別行政區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並行不悖,但主次關係不能顛倒。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憲法確定的國家憲制秩序的核心,是國家憲法制度的靈魂,在特別行政區必須得到切實尊重和維護。必須牢固樹立“一國”意識,堅守“一國”底線,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敵對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一國”底線越牢,“兩制”空間越大。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産生的目標;第六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立法會的産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産生的目標。這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民主發展指明了“雙普選”的方向。

香港回歸後,中國政府治理香港的憲制法律依據是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無權對香港事務進行任何形式的干預。那些打著“民主”的幌子,以所謂“監督”《中英聯合聲明》實施為藉口,動輒通過本國立法和單邊制裁干涉中國香港事務的行徑,既是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的肆意踐踏,也是對“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事實的蓄意歪曲,更是對香港民主發展的粗暴干擾和破壞。

實踐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新的民主選舉制度具有鮮明的特點和優越性。第一,具有廣泛代表性。新選舉制度吸引了眾多來自不同背景的人士參選,“五光十色”、多元多樣前所未有,既有商界、學界、專業界精英,又有來自社會基層的勞工、職員、中小企業經營者代表;既有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又有從內地和台灣到香港生活工作的居民、加入中國籍的外國居民;既有經驗豐富的資深參政者,又有充滿活力和創新精神的新一代年輕人。居住公屋和“劏房”的人士、巴士車長、註冊電工等成為立法會選舉候選人,這在香港的過去是根本不可能的。 一國兩制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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